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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即将举办,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高中需做好准备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青少年足球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体育与教育融合促进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校园足球事业发展,经研究,拟于11月底至11月初在河池举办2021年12月全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做好比赛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河池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比赛规则

2、河池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参赛回执表

3、河池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4.自我健康监测登记表

5、疫情防控承诺书

河池市教育局

2021 年 11 月 3 日

附件1

河池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

竞赛规则

1. 主办单位

河池市教育局

2. 主办单位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足协

三、协办单位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七小学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小学组、初中组时间:2021年11月27日-12月1日。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相关学校。

高中组:12月3日至12月7日。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相关学校。

(二)报名时间:

小学组、初中组:2021年11月26日18:00前。 地点:报名地点待定。

初中男子组、高中组:2021年12月2日18:00前,地点:报名地点待定。

(三)赛前联席会议时间:

小学组、初中组:11月26日19:30,地点:集合地点待定。

高中组:12月2日19:30,地点:集合地点待定。

(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应在比赛前一天下午14:00前报到,比赛结束次日离开。

四、比赛组别

(一)小学男子组、女子组(8人制)

(二)初中男子组、女子组(11人制)

(三)高中男子组、女子组(11人制)

五、参赛队伍

(一)各县(区)、市高中应报名参加比赛。上届冠军(河池市第六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金城江区(小学男子组冠军、女子组冠军)、都安县(初中女子组冠军)、罗城县(初中组女子组冠军)初中男子组)可从相应组别中选择两支队伍参赛。

(二)主办国(环江县)每组可派出2支代表队参赛足球联赛 球队照片,其他县(区)原则上每组可派出1支代表队参赛。若申请数量超过一份,须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供组委会讨论决定。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河池市全日制义务教育和具有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不含辅导班毕业生)。

(二)思想进步,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考试合格,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报名项目的比赛。

七、注册规定

(一)首次预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各单位填写《河池市第七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参赛回执表》(附件2);第二次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1月20日。各参赛单位与代表队全体队员(含领队、教练员)填写《第七届广西“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附件3)和医务人员)过去两天。 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EG,每张照片不得大于90kb,并注明身份和姓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向县(区)、市学校单位提交书面形式的回执表和报名表。文件及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 邮箱名称需注明:《XXX单位足球联赛参赛回执表》或《XXX单位足球联赛报名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魏翔宇。

(二)不接受单独以学校名义报名(市立学校除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参赛单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截止日期后将不会再提交任何材料;各参赛队一旦报名,不得更改。

(三)申请人数

1、小学组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一名兼联络员)、队医1名、运动员18名。

2、初中组、高中组每队可申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其中一名兼联络员)、队医1名、运动员25名(正式参赛选手20名)区域)。

(四)登记材料。各参赛队报名时须向组委会提交7项: 加盖参赛运动员学校和教育局公章的电子学生证原件;所有参赛运动员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表(同一医院足球联赛 球队照片,每人一份)原件;所有人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所有人员(包括旅途中和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文件、自我健康监测登记表(附件4)、健康承诺书(附件5);按要求持有广西居民健康码和绿码的人员均可参加。黄码、红码人员还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参加。如果您没有旅行代码,则需要出示 COVID-19 疫苗接种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比赛。

八、竞赛方式

(一)初中、高中比赛采用十一人制比赛。

1、整场比赛时间9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裁判员可规定相应的补水时间(时长不超过1分钟)和降温间隔(90秒-3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2、每场比赛允许注册11名球员和9名替补球员,但只能替换7名球员。被替换下场的球员不得再次被替换。

3、比赛过程中,若某队在场人数不足7人,则比赛自动终止,该队视为弃权,判给对手3:0获胜;若比赛结束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比赛结束时的实际比分为准。

(2)小学组比赛为八人比赛。

1、场地:长55-65米,宽30-40米;球门:长5米,宽2米。整场比赛持续60分钟(每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裁判员可根据天气情况提供相应的补水时间(不超过1分钟)和降温间隔(90秒至3分钟)。本场比赛使用4号球。

2、每场比赛允许参赛8名球员,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球队在赛前人数少于 5 人,或者比赛中一名球员被罚下场,导致场上人数少于 5 人,则人数最少的球队将输掉比赛,并判给对手 3:0赢。如果对方净胜球数超过3个,则按实际得分计算。

3、比赛过程中可随意更换球员,被更换的球员离场后仍可更换。

4. 犯规和不当行为。裁判认为,如果球员在双方打斗或对方控球时,鲁莽、鲁莽地用过度用力铲球,将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根据犯规的严重程度,可以给予黄牌。警告或驱逐。原则上不允许铲球。

(三)参加单循环赛的各小组少于7支球队(含7支球队)。小组赛将有8支以上球队(含8支球队)参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采取单组循环赛的方式,第二阶段将采取交叉晋级的方式。

(4)交叉晋级阶段,若在规定时间内出现平局,则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点球进球数不计入总进球数,净胜球和失球))。

(5)确定排序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名。

积分相同的队伍相互竞争,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场次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积分相同的球队在一场比赛中进球数多,排名靠前;

所有比赛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所有比赛积分相同且进球最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在所有积分相同的球队之间的比赛中,公平竞赛得分较高的球队排名靠前。计分方法:公平比赛各参赛队原分为50分,其中出示黄牌:负1分/件;间接红牌(黄牌+黄牌):减2分/张;直接红牌:减3分/张;黄牌和直接红牌:每张牌扣4分;

如果无法确定名次,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九、竞赛规则

(一)比赛适用国际足球理事会制定、中国足协批准的2021/2022年版《足球比赛规则》。

(二)参照《全国学生体育比赛纪律处分规定》、《全国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处分规定》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守则》。

(三)红黄牌停赛规则。

1、累计出示2张黄牌并停赛一场。如果在一场比赛中连续出示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则两张黄牌不会累积。

2. 球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将被禁赛一场。如果球员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则将被停赛两场;如果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则将停赛4场,以此类推,停赛次数将根据该球员被出示红牌的次数加倍。

3、比赛各阶段,相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计数不会被清除。

(4)仅组委会有权决定和调整比赛时间、地点;若因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中断比赛,则经现场比赛监督判定后成绩有效,但须选择其他场地和时间补赛。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点球)。

(五)其他规定

1、每队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足球袜、守门员服两套;全队比赛服装和防护袜的颜色必须相同;守门员比赛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明显不同;比赛选手紧身衣的颜色必须与比赛制服的颜色一致,紧身衣的颜色必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服装颜色必须在官方报名表中认真填写;

2、比赛服必须印有号码足球联赛 球队照片,其中:上衣背面号码高25-3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15厘米,左胸前号码短裤裤腿高10-15厘米;

3、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至40号,其中1号必须为守门员。服装不符合规定、无号码或号码过多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队员姓名、人数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予参赛;

5、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明显不同;

6、队长必须携带自己的臂章,臂章宽度为6厘米,且颜色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7. 上场球员必须佩戴护腿板,不允许穿金属鞋钉运动鞋。上场前,裁判员必须检查球员装备。

8、参加各赛段的运动员不得有纹身、留奇怪的发型、染发、佩戴任何饰物,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9、运动员参赛证由组委会在运动员到赛区报到后颁发,运动员凭参赛证办理比赛。

10. 奖励

(一)按成绩录取每组前八名的学生并给予奖励。参赛队伍少于8队的比赛组别按实际参赛队数减1录取。为冠军队伍颁发奖杯、奖牌,为第二至第八名队伍颁发奖牌,为获奖运动员和教练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比赛设立“体育精神”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门将”奖、“优秀裁判”奖。组委会将为获得各类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颁发荣誉证书。

1、“优秀运动员”奖由各代表队推荐。其中,获得冠军和亚军的队伍将按参赛人数的30%推荐;获得三、四名的队伍将按参赛人数的20%推荐。其他队伍将根据10%参赛人数的推荐选出。候选人将由领队和主教练推荐。

2、“最佳守门员”奖颁发给获胜球队的守门员。

3、“最佳射手”奖根据球员出勤率、进球数等数据进行评判。

4、“优秀裁判员”奖由组委会推荐、评选。 “优秀裁判员”奖获奖名额按实际参赛人数的20%确定。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设立竞赛委员会、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等职能机构,负责比赛的组织工作。

(二)主办方负责选派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和组织人员。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严把资格关,防止弄虚作假、冒充等违规行为。如果某队有运动员冒充参赛者,该队的成绩和排名将被取消。

(四)主办单位和参赛单位必须切实保障安全,组建筹备工作机构,负责比赛、场地、医疗、安保、卫生、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制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加强竞赛安全、食宿安全、医疗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确保所有参赛者的健康安全。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队伍要坚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员健康状况监测和活动轨迹报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并控制适当的观察者数量。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严禁无关人员随队参赛。

(6)各队携带自己的3米×2米的队旗。颜色没有限制。各参赛队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必须穿着整齐的队服参加联赛开幕式。

(七)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往返交通、食宿等参赛费用。主办方负责主办方选定的主裁判、裁判员和会议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和比赛费用。

十二、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解释权属于本届“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

(二)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见补充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选择: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2021年11月3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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