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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最符合乔丹定义的 NBA 英雄模式,为何在中国走红度远超加内特、詹姆斯?

从外貌、性格、经验、实力来说,没有人比科比更符合乔丹定义的NBA英雄模式。

新浪体育讯 我的名字叫红

为什么科比在中国比加内特和詹姆斯更受欢迎?

这样的巨星?抛开竞技因素,难道是东方英雄的审美掌控了一切?

文/孙培

有时候,我真的不得不承认,成为科比的队友是一件极其令人沮丧的事情。

所有的欢呼声和尖叫声都属于他,所有的摄像机都对着他的脸,所有的麦克风都塞在他的嘴前——全世界只认识他,只关心他,而你就像空气、透明的塑料袋或者孟买街头的一条流浪狗,没人会多看你一眼。只有当你的名字和他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才会对你投以些许斜视。当然,如果你的名字是 DJ 孟买、本加或者萨马基沃克,或许不会对这种待遇感到不满。问题是,如果你的名字是勒布朗詹姆斯或者德怀恩韦德呢?

你也许会非常生气。

因此不难想象,在北京奥运会这美妙的半个月里,除了科比之外的全明星球员们,都度过了怎样艰难的日子。

这家伙火爆到几乎不合逻辑!你可以成为北美第一球衣销量,那是你的家乡;你也可以成为欧洲第一球衣销量,那是你度过童年的地方;但你怎么能成为中国最畅销的球衣,甚至超越姚明一万公里?

中美小组赛,当他进球的时候,如果你闭上眼睛,只用耳朵听,你绝对不会相信这是一场在中国首都北京举行的奥运会篮球比赛,中国国家男篮参赛。因为全场观众都在喊一个美国人的名字。

当他去观看游泳、跳水、巴西和阿根廷的足球比赛时,记者们忘记了自己是来报道比赛的,纷纷将镜头对准他,不管菲尔普斯领先10分,还是梅西进球与否,都只是几秒钟的第二名。在他之前得到这种待遇的运动员大致有:迈克尔·乔丹、迭戈·马拉多纳、大卫·贝克汉姆、迈克尔·舒马赫和泰格·伍兹。

在新浪体育《深度观察》栏目推出的“年度人物评选”中,他获得了57261票,比第二名的凯文·加内特多出了39188票;占全部选票的55.99%,也就是说,比第2到第10名的总票数还要多。没错,姚明并不在名单上,但就算他在,也不可能撼动科比的巨大优势。事实上,除了连续4场比赛投中50分,成为历史上最年轻的20000分得分王,在全世界面前骂老大是白痴之外,那一年科比基本上什么都没做——他带领的湖人队甚至在季后赛中输了1场比赛。

所以,勒布朗·詹姆斯会说:“科比在中国比在美国更受欢迎,这真是不可思议!”

卡梅隆·安东尼则更加直接:“我认为科比会考虑把他的家人搬到这里。”

其实有些事情确实看起来很疯狂,但未必荒唐。最简单的道理就是:科比是这个星球上最厉害的篮球运动员,无论是竞技能力还是观赏性最帅的篮球明星,都没有人能和他相比。人们有理由喜欢自己认为最优秀的球员,就像他们有理由追求自己认为最漂亮的女孩一样。如果他在中国真的比美国更受欢迎,那也有合理的解释:在美国,除了NBA,还有许多运动项目能让美国人分心,比如超级碗、纽约洋基队和老鹰队;而在中国,能和NBA在人气上相抗衡的,只有半夜开赛的欧洲冠军联赛和要付费才能看的英超联赛。当然,如果把负人气也算上,那恭喜中国足协,你们赢了。

需要说明的是,科比并不是一出生就成名的,看看他进入联盟的选秀顺位,13号!天呐,这是什么情况!好像连沙里夫·阿卜杜勒-拉希姆和洛伦岑·怀特都会比他更受欢迎!而且要知道,洛杉矶并不是一个有拥抱新人传统的城市,一个前10名之外被选中的高中生,哪怕他跳得比一般的猫狗高一点,也不可能在斯台普斯得到太多的上场时间。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他只首发了6场比赛,场均15.5分钟最帅的篮球明星,是埃迪·琼斯的替补,上场后他总是胡乱出手,幸运的是,他获得了1997年全明星赛扣篮冠军,尽管他那制胜的胯下换手动作后来至少有50名NBA球员做得更好,那一年扣篮大赛的水平堪称历史最佳。至少,但无论如何,那座奖杯——以及与艾伦·艾弗森的全明星新秀赛——帮助他从“这孩子不会受欢迎”转变为“如果你仔细观察,也许他有前途。”总而言之,如果你在 1996 年宣布科比·布莱恩特有一天会成为地球上最受欢迎的篮球运动员,那么你很可能会被像列奥纳多达芬奇一样研究。

不过,有几件事开始帮助他以闪电般的速度崛起,第一是他自身的天赋和努力,这为他赢得了更多的上场时间,更高的曝光度,以及教练组更牢固的信任,第二是他愿意防守——别以为这是件简单的事情,不信你数一数,从1996年到现在,那些只需要往前冲就能得分的怪兽中,有几个是愿意弯下腰去干的?第三是他坚定不移地模仿迈克尔·乔丹。在飞人统一世界的时代,模仿乔丹不一定能让别人喜欢你,但如果你把乔丹模仿得很好,哪怕是伸出舌头、嚼舌头的方向、嚼口香糖的频率一样的话,至少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当时NBA正处于乔丹随时可能退出的恐慌之中,大卫斯特恩勇敢地承担起了为飞人陛下挑选太子的责任。便士和希尔虽然伟大,但性情却截然不同,乔丹根本不是同一种生物;艾弗森身材矮小,性格刻薄,如果作为正面榜样,可能就会成为孩子们的坏榜样;而科比,虽然打篮球更脑袋一点,但丝毫没有乔丹的内涵,至少在体型上是如此。联盟开始大力宣传湖人8号,把科比的一切都和乔丹联系在一起,甚至试图把两人的床上动作变成一个全赛季只首发一场的替补得分后卫,成为1998年全明星赛的首发,并追着乔丹进行全场一对一的对决——这一切发生之后,科比成了名人。而且就像黄河泛滥一样,一发不可收拾。等到湖人队夺得三连冠的时候,科比已经是NBA最受欢迎的球员之一了——至少和阿伦·艾弗森、文斯·卡特、沙奎尔·奥尼尔齐名,一个强有力的证明就是他在2003年当选NBA年度最佳球员,当时是全明星票选的领先者。

在这个波澜壮阔的过程中,不管你承认与否,有一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相比于他的热度,科比当时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绝对实力,他远不是像奥尼尔、邓肯那样只能在某些比赛甚至某些节骨眼上通过出色的个人攻击力带领球队向前的支柱球员。他并不懂得如何融入球队,更不懂如何让队友变得更好。德尔哈里斯说,“没有人能在一对一上与科比抗衡,没有人。”但即便从个人能力上看,他也未必是最好的得分后卫或者锋卫摇摆人,艾弗森的得分连续性和抗压能力在2001到2003两个赛季中,麦迪在效率和数据上完全压倒了科比。

在这样的局面下,过度的催化自然会产生负面效果。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科比”的数量并不比“科比迷”少。人们痛恨一个靠模仿乔丹成名、靠商业炒作走红、自私无脑打篮球、永远躲在鲨鱼尾鳍下的家伙。科比的人气遭遇瓶颈,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鹰郡事件差点毁了他。一个一直以阳光形象示人的积极向上的人,怎么会毁于一旦?怎么能和强奸这样的脏话扯上关系?钻石或许能挽救瓦妮莎和他的婚姻,却救不了失望的球迷和愤怒的大卫·斯特恩。联盟决定抛弃科比,他在NBA官方制作的各种宣传视频中的镜头,还没有杰梅因·奥尼尔多。一切正面报道都被忽略。基于道听途说的负面八卦泛滥。商业包装接近于零。无数的广告商撤了约,裁判不再对他吹任何明星哨子——甚至当他冲进内线被三个人撞倒在地时,他们都假装没看到。而他的厄运还没有结束,2004年总决赛,阵容空前豪华的湖人队惨败给活塞队,赛场上和奥尼尔形影不离的科比遭受了铺天盖地的诟病,而后大鲨鱼又因为合同谈判破裂被球队送到了迈阿密,科比被描绘成一个背叛者,随后他带领的湖人队又度过了一个狗屁赛季——历史上参加总决赛次数最多的球队无缘季后赛!所有迹象都在指向一个共同的结论:科比完蛋了。

如果事情真的就此结束,那科比真的不配享受后来所享有的高人气。事实上,如果把他在2003-2005年所承受的压力、屈辱和指责放在联盟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那人很可能已经选择退役了。尤其是在受了几千年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人们似乎不可能接受一个强奸犯嫌疑犯作为自己的偶像。但事实证明,科比在中国,甚至在美国,都更早地得到了原谅。在被放逐到场边的两年里,科比在远东地区仍然拥有着数量惊人的粉丝。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原因很简单:他是联盟中最符合中国人核心审美的球员。

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表面上看,人人都以谦虚、慎重、中庸、和谐为美,太过突出的人往往会成为最先站出来被众人批评的对象。其实内心深处,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程度真的不亚于美国人,美国人爱支持蝙蝠侠、蜘蛛侠之类的烂片,喜欢看约翰·麦克莱恩单枪匹马干掉一帮恐怖分子,但中国人也喜欢看孙悟空大闹天宫、关羽在聚仙村浴血奋战。唯一的不同就是,中国人不会像美国人那样轻易地崇拜英雄。想要在中华大地上享受香火,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他一定要帅。不能是施瓦辛格那样的大帅哥,也不能是汉库克那样邋遢的流氓。他应该是个俊俏的少年,脸色白得像粉,唇色白得像胭脂,胳膊长得像猴子,腰细得像蜜蜂,眼眸如秋水,赵云——当然是指漫画和游戏版——霍去病高长恭之类的。如果把美少年换成程咬金的脸,我保证他的人气损失九成。不然,你以为当年F4在这个领域里,是那个在内地很红的那个?

颜值差一点没关系,性格可以弥补。没有人会把性格像白开水糯米一样的男生当成偶像。云长恭算不上标准帅哥,但是他性格激进,叛逆,高傲,孤傲。张无忌天生颜值高,可惜性格挑剔,慢热,成为了最不受欢迎的男主之一。我们来看看当今中国人的热门偶像,从织田信长到普京,从卡芙卡到韩寒,从迈克尔杰克逊到王菲,从马拉多纳到C-罗纳尔多,没有一个人的性格是正常的。

肯定够曲折的,那些生来衣食无忧,注定将来要当官发财的太子党,是不会被人敬佩的,最好是生在贫下中农家庭,童年不幸,遭遇突如其来的灾祸,四处漂泊,露宿街头,然后偶遇机缘巧合,得到明师指点,豁然开朗,迅速崛起,如果再加上一点复仇就更好了。不信你看这个,和林大人、武二郎、呼延灼、关胜比起来,人气指数是不是在一个数量级上?就连讲述为帮男友实现梦想而拍成人片催泪故事的松岛枫,都能比其他女星卖出好多磁带。

当然,最重要的是:你得足够强大。当泰森咬耳朵的时候,那么多人欢呼,因为他是泰森;当齐达内用头撞世界杯的时候,那么多人说他有男人味,因为他是齐达内。如果咬他耳朵的人换成安德拉德,撞他胸口的人换成李玮峰,他早就被愤怒的人群活活打死了。不管他有多帅,有多个性,有多曲折,一切有利条件都必须建立在你足够强大的基础上,否则帅气会变成舞男,个性会变成心理变态,曲折会变成命运多舛。

搞清楚了这些条件,很多问题就不难理解了。说科比之前最帅的篮球明星,我们先来看看迈克尔·乔丹。这个家伙为什么在中国这么受欢迎?他帅:比乔丹更帅、更有气势。黑人运动员都还没出生。他的性格:飞人是绝对的胜利狂热者,会在比赛中复仇,在训练中能让队友哭。他的曲折:他并非生来就有七彩祥云和脚下奇香,年纪也不小到可以玩斗牛。他的兄弟,进入NBA后,被伊塞亚·托马斯和底特律坏小子们骑在头上。他强大:他是这个领域的皇帝和霸主,对他的臣民有着绝对的统治力。没有比他更强大的篮球运动员了,而这种力量还有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品质:可以被模仿。为什么中锋通常比后卫更不受欢迎?后卫拥有更多花哨动作固然是一个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任何有正常运动能力的人都能学习和模仿这些动作,并从中得到灵感:“嘿,这是乔丹的后仰跳投”,“那只是一个地面传球”,与纳什的快感非常相似。中锋的实力首先建立在巨大的身材上。对于普通球迷来说,如果没有超凡的身高和力量,很难享受打中锋的乐趣。承认吧,如果沙奎尔·奥尼尔和德怀特·霍华德没有那么搞笑,他们的球迷肯定会更少。

这是乔丹定义的NBA的英雄模式,被无数次验证,是最符合国人核心审美的英雄模式。虽然科比说过“我不想成为第二个迈克尔,我想成为第一个科比”,但毫无疑问他是继乔丹之后最接近这一模式的。虽然他的长相没有乔丹好看,但也帅气潇洒,肌肉发达但不浮夸,身材修长但不竹节操。相比艾弗森、卡特、麦迪、皮尔斯、詹姆斯等竞争对手,他的领先优势不是一点点;他对胜利的执着不亚于乔丹,甚至会在慈善赛上和便士哈达威一较高下。布莱恩·肖说:“在练习中,如果你投篮过他的头顶,或者用某种动作去防守他,那么他就会不断挑战你、挑战你、挑战你,直到他彻底压倒你”。

这里有个笑话:有一次,湖人队训练时,所有球员都要罚球,除了科比,所有人都罚中了。最后登场的是那个赛季罚球命中率高达88.3%的德里克·费舍尔。科比站在旁边,一脸郁闷。当费舍尔的投篮飞向篮筐时,科比突然向前两步,飞身过去将球拍走。拉马尔·奥多姆说:“当然了。科比怎么会允许自己是唯一一个罚不中的人?”他的经历还不够曲折,年纪轻轻就拿到了三枚总冠军戒指,人生一帆风顺,让人羡慕不已。但在鹰郡事件之后,系列赛炼狱正好弥补了这一点,让他的职业生涯更加传奇。他唯一缺少的就是实力不够,不仅没有当年的乔丹那么强,甚至看起来还没有三连冠时期的自己强。他必须证明,科比是这个联盟最好的球员,比任何人都强,只要他做到这一点,他曾经的失去将会得到数倍的补偿。

科比说:“我不知道每年我的目标是什么,但我知道我想成为最好的篮球运动员。”

科比确实如此。2005-2006赛季是他重生、蜕变的一年,他像疯子一样跳投、空切、进攻,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没有人能够阻止他得分——尽管曾经有人提出过这样的想法,但直到这个赛季,人们才真正信服。对达拉斯的三节62分和对多伦多的81分,终于把他推上了舞台的中心,球迷们为这个几十年未见的奇迹而疯狂。联盟一下子醒了:看来这个改过自新的家伙还是很有商业价值的。虽然今年季后赛首轮湖人3:4不敌太阳,科比没能拿到MVP。但事实上,从那以后,湖人24号已经成为了联盟新的王者,之后发生的一切只是巩固了这个既成事实。如果可以书写历史的话,2006 年的 NBA 应该被命名为:科比·布莱恩特的美元年。

因此,2007年,他以仅4场比赛得分50+的绝对优势被《深度观察》选为NBA年度人物;2008年,在各项数据全面下滑的情况下,他依然能以大比分击败克里斯-保罗,捧起职业生涯第一座MVP奖杯。你可以打赌,如果让中国球迷投票选出史上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科比一定能击败乔丹以外的所有人。

他当之无愧,因为没有人比他更符合迈克尔定义的 NBA 英雄形象。

真正不幸的人是勒布朗詹姆斯。很难说他和科比之间,谁是当今NBA最好的球员。至少,不到24岁的他,已经接近联盟第一的位置,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他也是联盟和耐克不遗余力扶持的对象,拥有大量商业合同和活动,在比赛中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比如四步上篮、突破后罚球。然而,即便如此,在北美市场,詹姆斯的人气堪比科比;在中国,差距犹如天上地下。原因何在?其实很简单。 20岁的他有着40岁的容貌,从生涯第一年就开始打篮球,每天开场都是众星围绕,两腿张开四处奔波,全靠蛮力而毫无美感,性格稳重道貌岸然,最多会喊妈妈闭嘴……除了球衣号码,他和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注:本文选自湖人队专题《紫金弟子》,深度深度观察,禁止转载或变相抄袭。

(孙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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